册教育〔2016〕37号
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中学,县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3]144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县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扎实实施新“两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抓好我县2016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永奎 党组书记
副组长:潘向禄 党组成员、正科级督学
黄顺厚 党组成员
李家省 党组成员
赵宏程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 吟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张碧才 党组成员
成 员:韦臣祥、柏仕冰、张德祥、彭汝信、杨 林、唐通河、赵丽敏、侬然美、杨龙国、段太友、普文钟、罗文智、吴元龙、潘昌领、韦 云、钱 龙、王 雄、罗应学、梁廷玉、韦廷章、陆向仕、钱秀民、侬超义、李帮胜、罗安员、岑道健、张德信、岑巩乐、孙贤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股,赵宏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韦臣祥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实施范围
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幼儿班)招收3至5周岁幼儿;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含教学点)招收6至12周岁儿童;初级中学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特殊教育招收6至15周岁“三残”儿童、少年。
三、划片招生原则及办法
(一)公办学校(园)遵循单校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公办中学同时遵行多校划片和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原则;民办学校(园)实行自主招生。
(二)乡(镇)中心幼儿园(班)、小学招生区域划片由乡(镇)中心小学制定方案;乡(镇)中学原则上对本乡(镇)所属小学的毕业生进行招生(双江中学负责招收双江镇和百口乡的小学毕业生)。在班额不足时,为就近交叉入学提供方便,可招收相邻其他乡(镇)村、组(含邻县)的居民住户适龄子女(小学毕业生);县城区域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招生依照本方案执行。
(三)县直公办初中(含者楼中学)招收指定县城片区小学毕业生,同时实行乡镇小学毕业生随机派位分配(配额生),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规范招生宣传。县直公办初中学校(含者楼中学)要严格按照7月5日招生工作协调会精神,在教育局的组织下,于7月11日到除者楼镇外的中心小学进行宣传。各学校在开展招生宣传过程中只能宣传本学校办学特色、优势、成效等,不得相互诋毁、互相拆台。
2.落实配额招生。各中心学校(者楼镇除外)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和督促本辖区派位生及其家长按时到校参加派位招生(配额生名单另行印发)。县教育局抽调局机关、县第二中学、第三中学、者楼中学相关人员组成配额生随机派位工作组,全面落实配额生招生工作。
(四)规范注册手续。本县户籍的新生入学凭本乡镇(街道)下发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注册;乡(镇)配额生在县教育局的组织领导下由县直学校(含者楼中学)现场报名注册;非本县户籍的流动人口子女凭务工证明和《暂住证》注册。学前阶段新生入学注册按春季学期注册方式进行。
(五)全县各公(民)办幼儿园(班)、小学和初中一律不许超规定班额招生,各学校(园)要在完全消化超大班额的前提下,根据办学条件上报预招生人数到乡(镇)中心小学和教育局审核备案(乡镇中心校负责汇总本乡镇辖区校点招生人数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县直学校直接报送)。
(六)本县内凡符合招生规定(配额生符合7月5日招生工作协调会要求),已报名注册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扰乱招生秩序再动员组织学生报名,若有违反,该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营养餐资金、学生学籍、教学成果等保留在原注册学校,并严肃追究报名的教师、校长等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幼儿园(班)、小学和初中班额标准
幼儿园: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小学45人;初中50人。其中,小学、初中班额最高不能超过班额标准,否则视为大班额。
五、县城区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招生计划及区域
(一)县城区幼儿园、小学招生计划
县城区幼儿园、小学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二)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
1.县实验小学招生区域
原则上负责招收者楼街道前进社区、东风社区城镇居民适龄子女、者楼街道者山组适龄子女及在此区域内暂住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招满为止,剩余的务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可到城区周边小学就读。
2.者楼中心学校(二小)招生区域
原则上负责招收者楼街道的者楼村者楼寨、浪沙、坡荣老寨、册阳的农户适龄子女及在此区域内暂住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招满为止,剩余的务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可到城区周边小学就读。
3.田坪小学招生区域
原则上负责招收者楼村的田坪组(八组)、者烧组(七组)、攀枝花组(六组)的居民住户适龄子女及暂住在此区域和东风社区、前进社区的务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4.东风小学招生区域
原则上负责招收东风桥、家寒、浪乃、崩杠、锑选厂的居民住户适龄子女及在此区域内暂住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5.红旗小学招生区域
原则上负责招收纳福街道红旗村、纳福新区附近居民住户适龄子女及在此区域内暂住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6.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区域
面向全县及周边县招收3-15周岁“三残”儿童、少年。
(三)县城区幼儿园招生区域
1.县幼儿园(老园区)招生区域
县幼儿园老园区招生区域另行通知。
2.纳福新区幼儿园招生区域
原则上主要面向前进社区、东风社区、纳福新区居民住户子女及在此区域内居住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招满为止。
3.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不得超规模办学。
(四)县城区初中招生计划及区域
1.册亨县第二中学招生计划及区域
(1)下达招生计划400人。
(2)招收田坪小学全部毕业生。
(3)面向全县乡(镇)小学招收配额生255名。
(4)招收部分非本县小学毕业因务工需要搬迁到东风社区暂住的务工人员子女。
2.册亨县第三中学招生计划及区域
(1)下达招生计划650人。
(2)招收实验小学、金叶小学、红旗小学三所学校全部毕业生。
(3)面向全县乡(镇)小学招收配额生291名。
(4)招收前进社区、纳福新区、红旗村、者孟村非本县户籍小学毕业随迁务工人员子女。
3.者楼中学招生计划及区域
(1)下达招生计划400人。
(2)招收者楼中心小学、高峰小学、东风小学、前进小学、高洛小学五所学校全部毕业生。
(3)面向全县乡(镇)小学招收配额生101名。
(4)招收东风村、者楼村、坪秧村非本县户籍小学毕业随迁务工人员子女。
以上学校若因学生到县就读未完成招生任务的,由学校向县教育局提出补额申请,缺额学生继续从各乡(镇)小学毕业生中派位补额,补额工作由县教育局统筹。
4.恒山学校(民办)主要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不愿就读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学校要积极动员返回户籍所在地中学就读),不足名额再面向全县自主招生(2015年年检不合格者取消招生资格)。
册亨县特殊教育学校小学毕业生可在本校就读初中或送到黔西南州特殊学校就读。
六、时间安排
(一)7月9日前各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县教育局免试入学方案制定本乡(镇)免试入学实施方案,交县教育局备案;
(二)7月11日县教育局组织第二中学、第三中学、者楼中学三所学校统一前往乡镇学校开展派位招生工作。
(三)7月12日乡镇中学对招生年级学生进行报名注册。
七、保障措施
(一)各乡(镇)成立以中心小学校长为组长、中学校长为副组长、其他校(园)长为成员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乡(镇)免试入学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各乡(镇)中心小学要根据适龄幼儿、儿童人口数量、分布状况和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划分学区,确定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各乡(镇)中心学校业务办在7月11日前根据划片招生情况及时填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注明就读的小学、中学名称,由当地政府组织人员送达家长手中,及时动员学生到划定学校进行报名。各乡(镇)中心小学做好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去向的追踪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去向,做好入学动员工作,确保学生整班移交到初中就读。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班)务必严格执行本《方案》和本乡(镇)《免试就近入学方案》的相关规定。认真审核户籍及暂住住所,要求入学对象及家长持《户口簿》(县外流动人口子女还须持《暂住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报名注册。对证件不齐的暂缓报名注册,没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的入学对象,必须告知家长到户籍所在地中心小学业务办公室领取后,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对没有《暂住证》的对象要告知家长到公安局派出所及有关部门补办,补办后持证方可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对没有入公安户籍的适龄学前儿童和适龄儿童,要告知家长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再到乡(镇)中心小学业务办进行文化户口登记,补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方可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四)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跨区域入学的,必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划片区域学校和学生要求就读学校的两所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名注册,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手续。
(五)乡(镇)中心小学对确需恢复办学的校点,7月底书面报告教育局审核批复后方能恢复办学。
(六)各乡(镇)中心小学制定教师调整建议方案,确保教师队伍相对稳定,不得因教师调整造成村级完小和教学点停办,坚决杜绝学生无序流动导致大班额、办学行为不规范、存在不安全因素等现象的发生。
(七)严控办学规模,规范办学行为。学校规模要根据现有教室及班额标准而定,不得出现超规模和超班额招生现象,今年秋季学期学校原存在的大班额要彻底消除,如因大班额导致均衡发展验收不合格的学校,县教育局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一是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控辍保学”文件精神;二是要通过电视、会议、印发资料和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让教育法律法规和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各中心小学要将本《通知》进行张贴公示;各完小要正确宣传今年的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对毕业生进行正确引导,扎实做好整班移交工作。将毕业学生去向追踪调查工作责任分解到教师个人,实行包保责任,做好动员入学工作,准确掌握学生去向,确保小学升初中升学率达99.5%以上。
(九)工作纪律要求
1.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是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的重大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顾全大局、抓好落实;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攻坚克难,迎难而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及时请示并提出解决的办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在招生、入学、分班工作中,任何学校不得与学生的成绩、竞赛、奥数、奖励证书挂钩。如果学校在报名、入学期间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确定入学对象,按考试成绩分班,县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对违规者给予处分。
3.各乡(镇)中心小学要组织好所属小学毕业生的动员入学和报名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将学生报名情况进行公示,严禁出现教师包办代替报名现象,若有违反将严肃查处。
4.城区公(民)办初中一律不允许采取搞有偿招生方式,扰乱全县招生秩序;各初中的《招生简章》必须实事求是,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并于2016年7月9日前送教育股审核后,方能张贴,否则无效,对违规张贴的《招生简章》县教育局予以覆盖,并对学校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是民办学校的在年检工作中扣分。
5.在招生工作中,因不服从教育局安排,超计划多招学生造成大班额的,或因拒绝招收划定区域或对口学校的学生造成学生辍学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举报电话:4210341(教育股)、18932088989(赵宏程)、4214278(纪检组)
联系人:韦臣祥13885917478 张友勇 13595922119
册亨县教育局
2016年7月6日
主办: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者楼街道拥军路43号
网站标识码:5223270006 黔ICP备19011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