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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2024年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7-12 10:20:45    文章字号:   

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根据《黔西南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及以上未入学儿童原则上按划片就近入学;小学六年级毕业班学生原则按整班移交到指定初中学校;办好乡镇中心小学、村级小学和初中,严格控制城区学校招生规模;加大乡镇学校招生入学宣传力度,努力将生源留在乡镇学校就读,切实减轻县城区学校招生压力。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原则;

(二)坚持“户籍优先、按序招生、统筹安排”原则;

(三)坚持义务教育“两为主、两纳入”原则;

(四)坚持初中学校“控制规模、划片兜底、配额招生”原则。

、工作措施

(一)小学划片及招生办法

1.乡镇小学:各乡镇中心小学、村级小学(含者楼街道前进小学、高峰小学)招收本乡镇户籍或本辖区、相邻乡镇、村适龄子女。乡(镇、街道)易地扶贫搬迁配套新建的小学优先安置易地搬迁新市民子女。各乡(镇、街道)业务办要制定本乡(镇、街道)的划片招生方案,坡妹镇中心小学、冗渡镇中心小学及易地扶贫搬迁学校要严格控制规模,有村级小学或教学点的村寨要实行划片招生,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严禁出现超规模和大班额情况。

2.县城区公办小学

(1)册亨县实验小学(办学规模1500人,一年级招生225人):招收者楼街道前进社区户籍、东风社区原户籍(2019年8月31日前迁入)、前进社区区域购房、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2)册亨县者楼街道中心小学(规模1890人,一年级招生315人):招收者楼街道者楼村(不含田坪组、者烧组)、东风村四组(浪沙组)、东风社区户籍(2019年9月1日后迁入),东风社区、者楼村区域购房、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3)者楼街道中心小学东风小学校区(办学规模270人,一年级招生45人):招收者孟村洛色组、高峰村大山组及东风村(不含四组)户籍、购房、经商务工人员群众子女。

(4)册亨县第三小学(办学规模1080人,一年级招生180人):招收者楼街道者楼村田坪组、者烧组户籍、购房、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纳福街道册欣商城、翠福园、凤凰城小区户籍(含棚改拆迁)、购房、经商务工群众子女;老加油站片区至红旗村生态移民一期(含沟右边公路坎上)的纳福户籍(含棚改拆迁)、购房、经商务工群众子女(详见示意图)。

(5)册亨县纳福实验小学(办学规模1890人,一年级招生315人):招收红旗村、册阳村户籍子女(以原著居民为限,不属于原著居民的按划片招生政策执行);纳福街道册欣商城易地扶贫搬迁(含随迁)群众子女;一中、三中教师宿舍教师子女;福顺园及“元琴花卉”门面)至国际大酒店片区(含民族商业街)纳福户籍(含棚改拆迁)、购房、经商务工子女;纳福春天至国际大酒店区域内纳福户籍(含棚改拆迁)、购房、经商务工子女(详见示意图)。

(6)册亨县纳福街道中心学校(册亨县红旗学校)(小学办学规模540人,一年级招生90人,二至六年级各招收90人):招收者孟村下份组户籍子女(以原著居民为限,不属于原著居民的按划片招生政策执行);者孟村失地农户家庭子女;亨达市场、百福安置区、新锦家园、百锦安置区易地扶贫搬迁子女;纳福广场至亨达市场一线(不含民族商业街)区域内纳福户籍(含棚改拆迁)、购房、经商务工子女。二至六年级符合本片区的学生自愿原则申请转学,经接收学校和转出学校对方同意即可转学。(详见示意图)。

(7)册亨县纳福街道红旗小学(办学规模270人,一年级招生45人):招收纳福街道水泥厂至宗申中轴机车车行(沟直上左边)纳福户籍、购房、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富民村镇银行、档案馆至红旗村生态移民二期片区纳福户籍、购房、经商务工人员子女(详见示意图)。

(8)册亨县纳福街道金叶小学(办学规模540人,一年级招生90人):招收百口安置区、福水安置区搬迁群众子女;者孟村、秧庆村户籍子女及其在此区域购房、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9)册亨县高洛街道中心小学(办学规模1350人,一年级招生225人):招收高洛街道高寨村、羊场村群众子女及者良社区(7、8、17号地块)、文纳社区(9、10、11、16、19号地块)搬迁户子女。

(10)册亨县高洛街道第一小学(办学规模1620人,一年级招生270人):招收坪秧村、秧坪村群众子女、希善社区(1、2、3、4地块)、巴纳布社区(5、6、13、18地块)、龙界社区(14、15地块)搬迁户子女。

以上学校均按本片区户籍(易地扶贫搬迁)、购房、经商、务工人员类别顺序招生,招满为止。学位不足时,采取抽签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招生对象。富余学位由县教育局统筹,不准自行招收政策外生源。同时,须遵循以下原则:

1.机关企(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的编外人员参照执行户籍在县城区且县城区有房产(购房或自建房)或无房产租房住的,按户籍所在片区学校入学;户籍不在县城区但在县城区有房产(购房或自建房)的,按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入学;户籍不在县城区且无房产(购房或自建房)租房住的,按单位所在地片区学校入学,在政务中心窗口上班的以本人所在单位住址为准。

2.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户口迁入或购房时间至少达到1年)户籍在县城区且县城区有房产(购房或自建房)的,按户籍所在片区学校入学;户籍不在县城区但在县城区有房产(购房或自建房)的,按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入学。

3.在县城区经商人员(持有片区营业执照半年以上且正在经营)。县城区户籍人员经商的按县城区户籍规定入学,在县城区有居住房产(购房或自建房)人员经商的按购房户规定入学,县城区无户无房人员经商的以商业门面所在片区入学。

4.在县城区务工人员(签订务工合同时间至少达到半年)。县城区户籍人员务工的按县城区户籍规定入学,在县城区有居住房产(购房或自建房)务工人员按购房户规定入学,县城区无户无房务工人员的以务工单位地址所在片区入学,务工人员应依法纳缴社保“四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签订务工合同、提供近三个月务工工资流水。外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凭《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入学,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须缴纳“四险”(“险”缴纳6个月以上)

5.其他。入学儿童户口寄搭在非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的不作为划片招生对象;产权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一个入学周期内(小学六年),该片区只提供一对夫妇生育子女的学位。

(二)初中划片及招生办法

按照《册亨县2024年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方案》执行。各小学要与对应的初中学校对接,落实好整班移交政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对口招生学校的学生。各初中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整班移交措施,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三)严格招生程序

1.全县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27日,8月28日前上报报名名册至县教育局教育股。

2.县教育统筹协调时间:2024年8月29日,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学位的学校,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最后一类招生对象,未抽中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3.初中七年级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12日,7月15日前将报名情况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各初中学校要设置报名登记窗口,加强与毕业学校联系,加强宣传,做好报名登记服务,严格落实整班移交、排查报告、劝返复学三项制度,坚决杜绝出现先报成绩好的学生、再报成绩差的学生的做法,若出现学生家长举报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4.抽签程序:各学校把登记学生分为本地户籍(含者楼街道户籍棚改拆迁)、易地扶贫搬迁、机关企(事)业单位、购房、经商务工五类,按照一类 → 二类 → 三类 → 四类 → 五类的顺序进行招生。一类未招满,剩余学位进入二类招生。学位不足,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招生对象;二类未招满,剩余学位进入三类招生。学位不足,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招生对象。以此类推。已登记审核符合条件的未被招生的学生交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如:某学校有学位200个,本地户籍、易地扶贫搬迁、机关企(事)业单位这三类登记了190个,还剩10个学位,购房的登记有16个,这时就要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10个学位的对象。组织购房登记的16个抽签,抽中的10个学生作为确定的招生对象,未抽中的6个和经商务工登记审核通过的一起交与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5.材料核审

(1)县城区户籍人员(户口迁入或购房时间至少达到1年)提供户口簿户主、学生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上的须提供证明其关系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现场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

(2)易地搬迁人员提供户口簿户主、学生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上的须提供证明其关系材料),安置点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提供安置房号在易地搬迁指挥部相关台账进行查询。现场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

(3)购房或自建房人员购房或自建房入住时间至少达到1年)。提供户口簿户主、学生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上的须提供证明其关系材料),房屋产权证(无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真实入住缴纳水电费依据。现场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

(4)经商人员营业执照办理时间至少达到半年)。提供户口簿户主、学生父母和学生本人原件和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上的须提供证明其关系材料),营业执照、经营门面图片、门面租赁合同。现场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

(5)务工人员签订务工合同时间至少达到半年)。提供户口簿户主、学生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上的须提供证明其关系材料),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合同,缴纳“四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6个月凭证。外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现场签订承诺书,若合同不属实,取消现有学位。现场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

(6)编制内非县城区户籍且无房产人员提供户口簿户主、学生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上的须提供证明其关系材料),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租房合同。现场签订承诺书,若证明、合同弄虚作假,取消现有学位。现场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

注:学校报名时要安排专人审核相关材料并签字,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招生混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关爱特殊群体子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取得城区学校入学资格,由县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优先统筹安排入学: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见义勇为人员子女(须提供县级以上证明);

3.持有“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或“册亨县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人员子女;

4.招商引资的随迁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教师子女原则上可选择在教师本人任教学校入学;

6.东西部协作帮扶册亨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优待的优抚对象(须提供相关文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请各学校认真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并做好入学安排。

(五)推行诚信名单制度

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不诚信名单制度,凡存在租房合同、工作证明、居住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伪造二代户口簿或房产证(购房合同)的,列入不诚信单,并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对列入不诚信名单的,所产生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县教育局将取消已安排学位并要求其回户籍地入学。若相关部门、单位、学校及个人违规开具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上报县纪委监委处理。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招生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同志及各乡(镇、街道)教育业务办主任、县直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股,韦臣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政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教育股全体同志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业务办及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本辖区、本学校招生工作。

(二)严肃招生纪律

1.各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招生,需增加招生计划必须经县教育局批准。

2.各学校一律不得跨片区招生,不得掐尖招生,未经县教育局同意,擅自违规招生的不办理学籍,由招收学校负责动员退回,并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3.各学校严禁招收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为名,招收实际在学生托管机构住宿的学生,对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入学的学生,一经查实,退回户籍地学校就读。对材料审核人员、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安置点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易地扶贫搬迁学生,严禁出现推诿、刁难现象。

5.招生工作一律实行阳光招生,按类别优先原则依次招生,学位不足,采取抽签或电脑摇号方式招生,严禁暗箱操作,若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城区学校要制定消除大班额大校额计划,逐年化解大班额,2025年实现消除大班额、大校额目标。

7.坚持均衡编班,严禁分快慢班、实验班,存在违规分班的追究校长责任。

8.各中小学在招生工作中要坚持正面宣传,不搞相互诋毁,不搞有偿招生。

()加大宣传力度

招生工作事关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张贴招生工作方案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各乡镇(街道)教育业务办要在7月10日前填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报乡镇(街道)审核后送达年满6周岁适龄童监护人手中。要积极动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具备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条件的,只要能够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符合入学条件的,所有学校要一视同仁地安排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确保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年满6周岁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延缓入学书面申请,获批准后交到教育局备案。

()严格控制转学

县城区中小学学生不得随意转学,转学必须经双方学校、县教育局同意。本县户籍在县外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需转入我县就读的按户籍地学校接收原则办理转学手续,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由搬迁地学校负责接收(纳福新区由纳福街道中心学校接收、百口安置区由册亨三中接收),学校不得拒收。县城区学校严禁挖乡镇学校的优秀生源,各学校要做好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保密工作,严禁泄漏相关信息,违反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为实现化解大班额目标,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班额原则上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七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特殊情况一年级控制在50人以内,七年级控制在55人以内。各学校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和政策宣传展板,成立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资料审核、报名登记、业务解答等工作。

强化责任追究

各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畴,对拒收对口招生学校原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全县批评通报,取消评优评模评选资格。

举报电话:教育局教育股:0859-4210341

教育局监察室:0859-4214278

    附:册亨县纳福街道城区小学2024年划片区招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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