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背景
随着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不断提升,以及网约车、客运定制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客运市场供求态势、竞争格局以及行业发展状况出现了诸多新变化,竞争领域逐渐增多、竞争程度不断加深,群众出行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特征。
二、调整必要性
为保护旅客(乘客)和客运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出行需求。
三、政策调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范》《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及《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
三、政策调整过程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道路班车客运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道路客运价格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道路客运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发改局牵头起草《册亨至望谟(途经望安高速)道路班车客运票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电话、听证座谈等方式征求社会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
四、主要内容
(一)方案一
根据《管理办法》“票价=车型运价率×计价里程+客均车辆通行费+旅客站务费+燃料附加费+其他法定收费”的公式并结合公司提供的单据进行测算,册亨至望谟(途经望安高速)道路班车客运票价调整为29.00元/人。
(二)方案二
根据册亨县通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册亨至望谟(途经望安高速)道路班车客运票价调整为30.00元/人。
余政策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主办: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者楼街道拥军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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