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目的
冬春两季空气湿度小、天干风大,森林草原防火等级高,森林火灾隐患大。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全县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发布此禁令。
三、主要内容
(一)禁火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二)禁火区域
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林(草)地及距离林地边缘水平距离100米范围内为森林禁火区,禁火区内禁止一切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
(三)禁火行为
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草)区(地);严禁祭祀活动时点严禁农事活动时烛、燃香、烧纸;炼山、烧地坎草:严禁烧灰积肥、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自娱;严禁吸烟、点火取暖、照明、野炊;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违法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一旦发现火情,应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并检举揭发火灾肇事人员;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投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六)报警电话
册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859-4211119
(七)禁火令生效时间
自该禁火令发布之日起生效
主办: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者楼街道拥军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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