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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册亨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2-19 15:05:05    文章字号: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住房“市场+保障”供应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规范册亨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现将《册亨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及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3年4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202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房的焦虑,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2023年9月,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进行专题工作部署。为适应新发展阶段高质量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加强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销售与使用,特制定了《实施细则》。                                                                 

二、制定目标

1、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性质。

2、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涉及的部门工作职责、政策支持和资金管理工作。

3、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和价格管理工作

4、明确了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准入及配售管理工作。

三、制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建保发〔2024〕89号)

3、《黔西南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八章52条。具体分为:第一章总则共5条,第二章部门工作职责共2条,第三章政策支持及资金管理共5条,第四章建设筹集及价格管理共9条,第五章准入及配售管理共15条,第六章回购管理共8条,第七章监督管理共5条,第八章附则共3条。

(一)总则。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定义。

(二)部门工作职责。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涉及的县相相关工作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三)政策支持及资金管理。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性质、方式,规划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建设及资金管理进行了明确。

(四)建设筹集及价格管理。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项目审批流程管理及配售价格进行了明确。

(五)准入及配售管理。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购对象、申报条件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审批程序进行了明确。

(六)回购管理。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回购条件、退出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七)监督管理。对申购家庭弄虚作假、违反承诺,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不作为等行为的,明确了责任追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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