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产生产发展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9〕16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整治工作要点>和成立贵州省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工作组的通知》(黔环通〔2019〕184号)要求,经册亨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县于2020年2月28日正式印发了《册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随着社会发展,县级以上水源保护区、城镇居住区、生态保护红线、水库等区域发生变化,现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结合区域实际,拟对册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区划进行重新调整,以更好地实现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调整方案。
二、《册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划方案》共分六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包括划分背景及必要性分析、适用范围、划分依据、划分原则。
第二部分是册亨县概况。一是对自然环境概况,包括地理位置、气候状况、地形地貌、水资源条件、土壤植被、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等情况做详细的介绍。二是对社会经济概况,包括行政区划、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畜禽养殖业概况等发展现状做详细介绍,特别对肉牛养殖优势条件做了描述。
第三部分是册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册亨县目前共有千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24个,千人以下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禁养区73个,水库(同心水库)禁养区1个。风景名胜区3个,文物保护区48个。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12个。自然保护区有双江南亚热带沟谷雨季林自然保护区、万重山省级公园、北盘江国家湿地公园等禁养区12个。铁路沿线禁养区2个。调整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共175个,其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禁养区面积81.5229km²,风景名胜区禁养区面积2.2229km²,文物保护禁养区面积1.3830km²,城镇居民区禁养区面积9.0729km²;自然保护区的禁养区面积93.9336km²;南昆铁路册亨段沿线的禁养区面积49.7393km²;册亨县全县禁养区总面积为237.8746km²,占册亨县总国土面积(2597.29km²)的9.15%。
第四部分是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方案。对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提出具体要求,切实推进全县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广泛宣传,公众监督,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完善法规,严格执法,树立典型,稳步推广,强化年度目标考核等方面明确了对册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保护的保障要求。
第六部分是附则。包括专业名词解释、方案修订、方案实施时间和附件。
主办: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者楼街道拥军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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