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册亨县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
册亨县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求,紧盯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不断巩固拓展我县控辍保学成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根据《黔西南州教育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教办函〔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确保教育保障政策的连续性和延续性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机制,坚持“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总体思路,充分运用控辍保学劝返复学二十条,做好劝返复学学生的稳定就学工作,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实现常态化清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州对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七长”负责制和整班移交、排查报告、劝返复学“三项制度”,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强化学校常规管理。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切实推动防贫控辍向质量控辍转变,推动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向常态化清零转变,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联动机制。为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册亨县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详见附件1。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部署会、联席会、调度会、推进会,安排部署和研究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政令畅通,措施有力,控辍保学常态化清零。
(二)明确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压紧压实“七长”责任,调整充实县、乡(镇、街道)两级工作专班,落实“行政线”和“教育线”专班人员,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统筹指挥。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落实“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干部包户”和“教育局领导包校、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的包保责任制,实行层层包干负责,明确职责任务,定期召开控辍保学联席会议、调度会,掌握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协调和调动各方力量解决存在问题,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县政府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县教育局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各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政府和学校的责任,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各职能部门职责详见附件2。
(三)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要强化行政控辍和依法控辍,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月和8月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利用赶场天和村组广播、有关会议、微信、QQ、发放宣传画册等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教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和教育家长树立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基本权益的法治意识,做到政策法规家喻户晓。
(四)抓住重点,强化动态监管。各乡(镇、街道)、各学校要按照“五查四比对四台账”(查公安人口系统、学籍系统、防贫监测系统、残疾人系统、实际在校生,利用户籍与学籍、防贫监测系统与学籍、残疾系统与学籍、学籍系统与实际在校生比对,健全县、乡、村、校台账)的要求,组织干部和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等分片包村,进村入户摸排信息,对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精准掌握疑似失学、辍学学生信息,建立教育保障台账,实行“一生一案”动态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属地政府(办事处)和县教育局报告,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建议。要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专班,对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及时有效开展劝返。特别要注意对残疾、贫困、患病、留守、学困儿童少年、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的监测,有针对性地建立学龄儿童档案和台账,摸清其是否在校、是否流转、是否辍学,找准原因,分析对策,防止出现管理上的漏洞,监测上的盲点。
(五)实施关爱,注重过程管理。教育部门要精准落实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统筹各类爱心资金,用好生均公用经费,采取“减缓免”等办法开辟绿色通道。民政部门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关注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对贫困学生要及时研判,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于学校层面不能解决的困难,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并妥善解决,坚决防止因贫辍学。要关心留守和残疾儿童,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对残疾儿童要采取特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各学校要以班为单位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为控辍保学提供准确依据。同时要注重加强对留守和残疾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确保留守和残疾儿童不辍学。关注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建立教师结对帮扶机制,给予精神鼓励、生活关心、学习辅导和资金资助。重视城镇入学需求,保障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子女顺利入学。落实家校联动,各学校教师不得歧视和排挤学习困难学生,确保劝返复学学生“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
(六)强化履职,加强文身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和《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若干措施》。社会、学校和家庭要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充分认识文身的危害,理性拒绝文身。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七)强化德育,提升教育质量。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紧盯小学低年级培养基本行为习惯、小学中高年级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初中形成社会规范意识这一德育目标,紧紧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五大领域开展德育工作,通过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六大途径实施德育工作,确保阶段性实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教育质量,让学生留得住、学得好、不厌学。
(八)强化矫治,抓好专门教育。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问题少年儿童要认真研究矫治工作,做好专门教育经费预算、问题少年儿童送读专门教育学校研判、审批、送读、管护及矫治后跟踪帮教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梳理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单位)、本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中的职责,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每月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至县教育局(联系人:王政,联系电话:13985990908,邮箱:746931566@qq.com)。各乡(镇、街道)每年8月要组织辖区力量做好入户调查,高效高质量完成相关数据统计汇总工作,并对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依法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入学。
(二)跟踪问效,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县政府督查部门要根据职责开展常规督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指出不足,对履职不力的成员单位和相关人员一查到底,对引发严重负面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移交县纪委监委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推动落实。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认真履行“督政”和“督学”职责,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履行好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县教育局代县政府履行控辍保学考核职责,根据教育督导结果开展好考核工作,对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成员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成员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各乡(镇、街道)业务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由县教育局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各村(社区)的控辍保学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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