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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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册亨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领导和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向本局下属部门传达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并监督落实。

三、组织指导当地重大案件和跨区域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或直接指挥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完成省州国家安全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化学物品、特种行业等。

五、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境和国外、境外人员在本地居留、旅行等。

六、维护道路秩序、交通安全,负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等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八、负责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九、依法执行刑罚,加强对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的管理。

十、承办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及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等工作;承办县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对到本地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等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大型政治、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三、负责侦办属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

十四、研究制定本级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制度,落实警务保障措施。

十五、全面加强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等的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六、研究制定本级公安机关教育培训、优抚表彰、宣传等工作措施;按规定管理机构编制、警衔,按权限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本系统干部人事工作。

十七、研究制定本级公安机关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从严管理队伍,查办本级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十八、负责取缔、打击“法轮功”、“门徒会”等非法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九、指导消防、武警、林业公安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雷海

办公地址:册亨县纳福街道纳福大道中段(册亨县公安局)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859-4210611

传真电话:0859-4216470

通信地址:册亨县纳福街道纳福大道中(册亨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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