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册亨县民政局
主要负责人:罗丽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册亨县者楼街道金利商城旁
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0859-4211171
2.传真号码:0859-4211171
3.通信地址:册亨县者楼街道册亨县民政局
4.邮政编码:552200
5.电子邮箱:632679666@qq.com
单位职责
册亨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 和监督管理具体办法措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 养、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统筹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
(四)制定全县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战略,编制社会救助事 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
(五)负责全县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村组、自然村寨及其他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县内和省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工作。
(六)负责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七)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对婚姻登记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八)负责殡葬管理,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推进殡葬改革、丧俗改革,制定本县惠民殡葬改革措施、殡葬改革规划及指导意见。
(九)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孤残儿童康复、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十一)对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
(十二)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三)负责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登记备案,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结合本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担本部门权利和负责清单的办理工作;积极推动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