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册亨县审计局
主要负责人:唐泽江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办公(通信)地址:册亨县纳福街道政务服务中心7楼审计局
办公电话:0859-4211155
传真号码:0859-4211155
电子邮箱:sosrsos@163.com
邮政编码:552200
册亨县审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内部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文字、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保卫、信访、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等工作;拟订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起草审计工作报告;联系特约审计员;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工作。
(二)经济责任审计股
负责起草本县经济责任审计有关于规章制度,经授权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事务。
(三)财政财务收支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1、组织审计本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2、 组织审计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3、组织审计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4、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5、受上级审计机关委托组织审计国有金融机构和垂管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6、组织审计本县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7、组织审计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8、组织审计本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册亨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负责册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前进行预算造价审计或工程量清单审计;对所审工程的招标文件在发售前和有关合同正式签订前进行审计;项目在建期间发生新增造价超过合同价5%以上的再次前置审计;建设项目完工后对工程进行结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