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册亨县水务局
主要负责人:王忠华(主持工作)
办公地址:册亨县河滨路127号
办公电话:0859-4210032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电子邮箱:chxswj4210032@126.com
通信地址:册亨县水务局河滨路127号
邮政编码:552200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执行水利行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资源调度,制订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人民政府以及州有关部门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地方性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权限内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地方水电电力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执法管理并并定期公告。审批权限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务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权限范围内水务建设市场以及水务水电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监督。
(十一)负责全县水务行业的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协调县际河流有关事务;负责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协调县际河流有关事务。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河湖、水电站大坝和地方电力运行的安全监管。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四)县水务局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放管服”工作
(十五)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州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责调整。
1.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入州生态环境局册亨分局,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将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机关。
(十七)职能转变。
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