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名称:册亨县统计局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及所辖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1号)、《中共册亨县委 册亨县人民政府关于册亨县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册党发〔2019〕3号)有关规定,册亨县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统计标准、统计方法及统计报表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预测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三)统一核算、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资料。
(四)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的各项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管理全县统计报表工作。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协调和管理全县范围内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统计改革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职称的资格考试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等工作。
(九)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开展以县为单位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和全面小康建设达标巩固提升统计监测。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调整。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机关。
(十四)职能转变。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方法及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全县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和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做好能源、工业、建筑业、商贸等专业的联网直报和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预测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三、主要负责人:王万松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办公地址:册亨县者楼镇拥军路3号
六、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0859—4211127
2.邮政编码:552200
3.电子邮箱:1959251828@qq.com
4.传真号码:0859—4211127
5.通讯地址:册亨县者楼镇拥军路3号
七、册亨县统计局独立设立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859—4211127
举报信函:贵州省册亨县者楼街道拥军路3号(统计局五楼办公室),邮政编码:552200
电子邮箱:19592518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