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统计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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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点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精准宣讲解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结合统计执法典型案例,开展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普法。

二、普法对象

普法对象包括局全体干部职工、全县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重点普法对象是统计工作相关的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从业人员。

、重点工作计划

(一)制定年度普法清单,压实工作责任

依据各级普法要求,结合本县统计工作,制定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细化标准、责任到人。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普法对象: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

完成时限:2026430日前

(二)落实日常学法制度,筑牢法治根基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统计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学习。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做到应述尽述。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普法对象: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

完成时限:20261231日前

(三)依托重要节点,开展精准普法

紧扣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统计法治宣传月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入企宣讲、街头普法、线上宣传等活动。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各业务专业、法规专业

普法对象: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调查对象、社会公众

完成时限:20261231日前

(四)融入培训教育,提升普法针对性

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联合县委党校开展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授课。统计业务培训设置统计法学习教育环节,重点讲解统计法律法规、报表填报法律责任、数据核查要求等内容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各业务专业

普法对象: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调查对象统计从业人员

完成时限:20261231日前

(五)融合执法服务,实现全程普法

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日常服务同步开展普法,推行“执法+普法”模式,现场解读法律条款、答疑解惑。

责任部门:各业务专业、法规专业

普法对象: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从业人员

完成时限:20261231日前

(六)线上常态普法,扩大宣传覆盖面

依托微信朋友圈微信视频号、工作群等网络媒介推送统计法治知识打造常态化线上普法阵地。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普法对象:社会公众

完成时限:202612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