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统计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点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精准宣讲解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结合统计执法典型案例,开展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普法。
二、普法对象
普法对象包括局全体干部职工、全县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重点普法对象是统计工作相关的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从业人员。
三、重点工作计划
(一)制定年度普法清单,压实工作责任。
依据各级普法要求,结合本县统计工作,制定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细化标准、责任到人。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普法对象: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
完成时限:2026年4月30日前
(二)落实日常学法制度,筑牢法治根基。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统计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学习。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做到应述尽述。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普法对象: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三)依托重要节点,开展精准普法。
紧扣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统计法治宣传月、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入企宣讲、街头普法、线上宣传等活动。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各业务专业、法规专业
普法对象: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调查对象、社会公众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四)融入培训教育,提升普法针对性。
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联合县委党校开展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授课。统计业务培训设置统计法学习教育环节,重点讲解统计法律法规、报表填报法律责任、数据核查要求等内容。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各业务专业
普法对象: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调查对象、统计从业人员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五)融合执法服务,实现全程普法。
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日常服务同步开展普法,推行“执法+普法”模式,现场解读法律条款、答疑解惑。
责任部门:各业务专业、法规专业
普法对象: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从业人员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六)线上常态普法,扩大宣传覆盖面。
依托微信朋友圈、微信视频号、工作群等网络媒介推送统计法治知识,打造常态化线上普法阵地。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普法对象:社会公众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