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名称:册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主要负责人:陈泓百
三、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办公地址:册亨县纳福街道纳福广场布依艺苑
五、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0859-4211133
2.通信地址:册亨县纳福街道纳福广场布依艺苑
3.邮政编码:552200
4.传真号码:4211133
5.邮政编码:552200
6.电子邮箱:无
六、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本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新闻、保密、信访、督办、接待、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和发展规划拟订等工作;统筹落实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保密、文书档案处理;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协调机关内部事务;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负责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核和管理;承担党务、纪检、监察、人事、社会保险、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组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内部安全保卫;负责对外文化宣传和交流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业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惠民工程和公益活动,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2、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3、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4、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产业发展。
5、统筹推进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工作。
6、指导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电、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
7、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负责监测、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8、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9、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地方文化走出去。指导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引进、收录和管理。
10、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11、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智慧广电综合试验建设。
12、指导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