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开展册亨县秧坝者木汤风电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本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稿已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有关内容进行删除等处理。
附件:1.
《 册亨县秧坝者木汤风电场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2.
《册亨县秧坝者木汤风电场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pdf
主办: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者楼街道拥军路43号
网站标识码:5223270006 黔ICP备19011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