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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雨欣化妆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10-15 10:27:41    文章字号:   
册亨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册亨县雨欣化妆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序号 项目名称 内    容
1 行政相对人名称(全称) 册亨县雨欣化妆店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22327MA6H9WR28K
3 行政相对人类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人
4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肖应凯
5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6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册卫公罚[2024]5号
7 违法行为类型 卫生行政违法
8 违法事实 册亨县雨欣化妆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在这期间该宾馆正常营业。
9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10 处罚类别 卫生行政处罚
11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
12 罚款金额(万元) 0.10万元
1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1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16 公示有效期 2025年10月13日
17 公示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18 公示截止期 2025年10月13日
19 处罚机构 册亨县卫生健康局
20 当前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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