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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册亨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8-20 11:05:31    文章字号:   


对政协册亨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册工科提复〔2025〕3号


黄琳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册亨县电商产业与特色农业融合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电子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支持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申报县域商业服务体系项目,在冷链物流、网络直播、农贸市场、三级物流体系等方面开展项目申报,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县域商业体系的短板弱项,按照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40%给予补贴。
二是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电商直播等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十百千万工程”,帮助符合条件直播基地、企业、主播团队等主体开展项目申报,申报电商示范企业、示范直播基地、示范团队等,给予示范园区、直播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直播示范团队的运营主体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50万元、5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是申报东西部协作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全县农特产品的销售工作,按照销售额的3%给予奖励,申报企业可获得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四是成立县级直播专班,开展直播业务,组建县级直播专班在贵州册亨虾巴虫物联网销售有限公司,现有直播团队11人,开展电商人才直播培训“理论+实操+带货”,培训电商人才30人。
感谢您对册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促进册亨县电商产业与特色农业融合发展情况予以谅解。


册亨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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