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8-20 11:24:26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对政协册亨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册教提复〔2025〕5号
黄如菊、韦丹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心理教育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纳入课程体系方面。贵州省教育厅印发《贵州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黔教发〔2023〕8号)中“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未明确将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安全教育纳入标准课时,省级层面无统一的预防性侵安全教育大纲和教材。目前,我县各中小学根据教育教学需求,把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教育有机融入至《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一至九年级每 2个课时)和学校地方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二、师资队伍培养方面。一是联合县妇联邀请专家进校园,今年以来累计邀请专家 2场次到冗渡中学、册亨县第三中学、册亨县坡坪中学、秧坝民族中学、册亨县民族中学等 5所学校开展防性侵教育专题讲座、预防校园性侵害及霸凌工作专题培训,全县 4000余名师生、169名校园长、安全负责人和心理健康教师参与培训,培训结束后要求全县各中小学相继开展二级培训,全面提升学校防性侵和防霸凌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组织各学校教师开展预防性侵害主题班会教育技能评比活动,全县 43所中小学全覆盖开展预防性侵害主题班会教学技能评比,激发教师队伍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心。三是组织开展防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极端事件业务培训和“守护未来·志愿黔行”(黔西南州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第二期),不断提升我县心理健康教师的业务能力,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专家已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
三、家庭和社会教育责任方面。一是县政府印发《册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校家社”三方责任清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职责,县级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未保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成效。二是设立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置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由社会事务办统筹日常事务),建设“儿童之家”,实施社工项目,建立“心理人才库”,为未成年人以及社会大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建有儿童之家 25个,正常运行 25个,有专门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人员的儿童之家 2个。共配备儿童督导员14名,各乡镇(街道)配备专(兼)职儿童主任 156名,为安置区儿童、留守儿童提供了专业课后辅导、心理健康引导、爱心伴读等活动 210余场次。在高洛街道第一小学建设册亨县校家社协同成长支持中心(蒲公英客厅),组织教育、卫健妇联等单位组建一支 45人的县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在者楼街道东风社区建设“册亨县护苗驿站”,为未成年人开展安全教育、关心关爱服务等,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利用赶集天到高洛街道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并开展防性侵知识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认识。四是通过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培训、“尽责优教大讲堂”、家长开放日活动、家访等方式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切实提升家长育儿水平。同时,通过微信、QQ、家长会等方式宣传发放《2025年寒假致家长、学生的一封信》
《致全县外出务工妈妈们的一封信》等,引导家长们多一份陪伴、多一份关爱,家校携手共同护佑学生健康成长。
四、健全未保支持体系方面。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下设 1个工作机制办公室,
“6大保护”工作组,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齐抓共管,联动推进,切实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氛围。一是严抓家庭保护。依托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和教育讲座,推动“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工作。二是狠抓学校保护。开展未成年人学生分类排查,累计排查“三类”学生 13770人,已制定“一人一策”开展关心关爱和包保。三是强化社会保护。加大对网吧、KTV、酒吧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2025年对旅馆业是否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娱乐场所营利性陪侍、未成年人涉黄犯罪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累计检查 203家,责令整改 16家,下发公安《公安建议书》1份、《公安提示函》16份。四是实抓网络保护。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宣传,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清理整治属地账号发布涉未成年人不良网络信息。五是细抓行政保护。完成儿童之家建设并投入使用,按要求将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提高到1400元/月并按时发放。六是紧抓司法保护。组建法治副校教师队伍,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安排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共68人分别担任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覆盖率 100%。加大对强奸、猥亵等犯罪打击力度,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惩治违规接纳、非法招用未成年人等情形。
册亨县教育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