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方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控辍保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赋予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会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切实推动防贫控辍向质量控辍转变,推动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向常态化动态清零转变,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特制定此《方案》。
《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的通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方案》明确了哪些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 “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总体思路,完善控辍保学联动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全方位、多维度控辍保障,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学校、家长和社会等方面控辍保学责任,切实推动防贫控辍向质量控辍转变,推动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向常态化动态清零转变,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三、《方案》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一是成立了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落实各职能部门、乡镇政府等工作责任。
二是明确了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各部门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压实“七长”责任,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落实“控辍保学”行政线和教育线“双线”责任制和县长、局长、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校长、师长、家长“七长”负责制,并明确了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等各方职责。
三是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好2月和8月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法制意识。
四是强化动态监管,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和比对分析核实,精准掌握疑似失学、辍学学生信息,建立台账,实行“一生一案”动态管理。落实“控辍保学”排查报告、劝返复学和整班移交制度,学生缺勤实行日报告并开展家访和劝返,及时向县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劝返。强调要重点关注残疾、贫困、患病、留守、学困儿童少年、“新市民”子女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防止出现管理上的漏洞,监测上的盲点。
五是实施关爱,注重过程管理。要求精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免费入学政策,掌握学生家庭状况,及时报告和落实资助,坚决防止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贫辍学。强调关心留守和残疾儿童,对残疾儿童少年采取特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关注城镇入学需求,保障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子女顺利入学。落实家校联动,要求学校教师不得歧视和排挤学习困难学生,各校不得出现人为辍学现象,确保劝返复学学生“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
六是加强文身治理。要求社会、学校和家庭要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充分认识文身的危害,理性拒绝文身。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四、《方案》对相关部门有哪些工作要求?
一是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周密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每年8月要组织力量做好入户调查,对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学生入学。
二是跟踪问效,做好督促检查,要求县政府督查部门要根据职责进行常规督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指出不足,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单位追根问责、一查到底。
三是严格考核,明确县教育局代县人民政府履行考核职责,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严格问责奖惩。各村民委(社区)的控辍保学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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