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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册亨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8-25 11:49:31   文章字号:   
名称: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册亨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册府办发〔2023〕55号 发文日期 2023-08-04
发布机构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册亨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4     

册亨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根据《黔西南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入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1.规范政府权责清单。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即时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 非禁即入,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2.推动政府机构职能协调高效。尊重市场规律,严格依法办理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对能使用电子证照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另行提供纸质材料。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简化办理程序,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改善投资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落实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模式,防止“一放了之”。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有效节约行政资源。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3.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通报制度,按照要求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进行归集和通报,有效破除各类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形壁垒,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监局)

4.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化水平,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5.强化“贵人服务”品牌建设。认真做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评估工作,落实《2023年市县营商环境评价办法》,探索建立以企业获得感为导向的营商环境制度,完成市场主体投诉举报和意见转办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投促中心)

6.加强科技管理制度建设。推进科技管理“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三分离,健全推动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市监局)

7.强化全面节约战略实施。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层设立使用权,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8.强化生态环保。认真落实贵州省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县依法治污实施办法,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册亨分局)

二、强化决策程序制度,着力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9.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充分研究吸纳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作出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100%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先行作出决策或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指引、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公众参与、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全面规范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10.严格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要采取座谈咨询、问卷调查、数据分析、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开展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11.强化公众参与力度。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通过网络渠道实现公众参与的,应确保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1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重大行政 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应当倒查责任。支持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纳入党委巡视巡察内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13.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力争“十四五”期间全覆盖。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建律师服务团,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司法行政力量在全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三、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下沉乡镇(街道)执法事项的指导监督,规范乡镇(街道)执法。强化交通运输执法。巩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成果,规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单位)

15.规范行政执法。按照贵州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全面推广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全覆盖工作。严格执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单位)

16.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网络传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册亨县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执法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册亨分局、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17.强化农业行政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 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开展违反国家禁渔规定、违法违规用药、非法添加、侵犯农作物品种权、私屠滥宰等专项治理,及时推送并公布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8.强化林业行政执法。落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条例》,落实《贵州省林业碳汇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导意见》,创新多元化生态损害赔偿模式。(责任单位: 县林业局)

19.加强水行政执法。开展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 侵占河湖、妨碍行洪、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册亨分局)

20.着力维护社会安全。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犯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防控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坚决遏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1.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治保障。强化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对法治保障。根据我省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卫生检疫等方面法规规章,提出相应措施,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2.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深化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能。(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工科局)

23.规范慈善活动。指导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慈善活动,依法 维护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慈善组织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慈善领域有关活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

五、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4.强化行政调解工作。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健全社会 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机制,推动县级设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医疗纠纷、社会保障、劳资债务、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册亨分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25.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村居(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2023年新增20%的村居(社区)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大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力度,整合妇联、民政部门力量,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等现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妇联、县民政局)

26.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按照我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认真落实《贵州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贵州省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与审查标准》《贵州省土地批复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与审查标准》,综合运用定期通报、约谈、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7.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全县司法所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和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强化执法联动。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学习宣传,加强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加强全县公证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 2023—2025年公证员配备方案》,有序推动公证员的配备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社局)

28.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试点开展网络法治实践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落实法治课时要求,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的法治教育。指导配齐法治副校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根据人员变动及考核情况,对纳入“人员库”的法治副校长进行调整更新并反馈教育行政部门,满足当地中小学聘任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教育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规范透明运行

29.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 督促指导作用,推动形成县乡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开展1轮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普遍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发挥日常监督作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30.强化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促进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31.强化财会监督。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县内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探索建立协同监督专家库,大力推进财政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数据采集机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2.强化司法监督。持续推进降低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率、持续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确保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全国平均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按期办复率达100%。(牵头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七、强化科技支撑保障,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33.加强征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动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服务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化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提升企业融资便利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行、县金融服务中心

34.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力度,认真落实省关于“一网统管”体系、部门自建监管系统与“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融通和数据共享等有关要求,推动一批高频监管应用场景落地应用。(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监局)

35.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制定网上服务型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健全政务服务规范办件管理制度,破解政务服务“体外循环”、线上线下“两张皮”等问题。贯彻落实国家和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相关办法,提升热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西南地区、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实现与广东、广西等地“全域代收代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八、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36.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落实党委政府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要求。落实“六个纳入”(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校)课程体系,纳入春秋季学期主体班和专题培训班,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纳入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推动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37.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按照法治建设要求,推动乡镇(街道)成立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明确办事协调机构,切实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8.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39.强化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落实《贵州省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实施办法》,认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 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册亨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落实情况中期自查评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对照《册亨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本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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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者楼街道拥军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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