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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临时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补偿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11-18 09:28:51   文章字号:   
名称: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临时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补偿方案》的通知
文号 册府办函〔2025〕27号 发文日期 2025-11-18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冗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临时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补偿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临时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补偿方案


为切实做好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临时用地租用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仅临时用地,项目永久用地待项目永久用地手续办理至相关流程后印发。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8.《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9.《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

10.《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第171号令)

11.《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暂行)》(黔府办发〔2011〕116号)

12.《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册亨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册府办发〔2015〕209号)

13.《州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黔西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黔西南府函〔2024〕22号)

14.《册亨县关于修订〈2023年调整册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制定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册府函〔2024〕55号)

15.《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天然气“县县通”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0号)

16.《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4〕8号)

17.《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二、租用主体、实施单位、被租用人和被拆迁人

租用主体: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单位: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涉及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被租用人: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建设规划设计范围内需要征收土地的合法产权人和使用人。

被占用人: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建设规划设计范围内需要拆迁的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地面附着物、林木的合法产权人和使用人。

三、临时用地范围

临时用地补偿范围: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主要位于冗渡镇红线内所有地类用地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具体范围以拟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四、土地现状

拟临时用地现状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以《土地现状调查表》《房屋(构筑物)征收勘丈登记表》《坟墓迁移登记表》为准。

五、租用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公共利益范畴’的规定”;为公共利益和满足册亨县居民用气的需要,解决册亨县工业及居民用气缺口、降低能源成本,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确需租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实施租用。

六、使用土地的原则

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临时用地必须遵循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按照设计要求使用土地,先申报农用地转用、临时用地后动工建设的原则。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能够恢复原种植条件,并符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中的申请条件、土壤剥离、复垦验收等有关规定。

七、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租用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施临时用地、临时占用、安置和补偿,接受社会监督。

(二)临时用地租用、占用补偿规定

1.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2023年调整册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制定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附件1)执行。

2.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房屋占用补偿标准、房屋装饰补偿标准、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其他建(构)筑物补偿标准、零星苗木补偿标准、成片林木补偿标准、林业苗圃补偿标准、绿化风景树(花卉)补偿标准、中药材补偿标准、坟墓迁移补偿标准按照《2023年调整册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制定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附件1)执行;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按照《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附件2)执行。

若在实施租用过程中,有新的租用补偿标准下达,按照新的补偿标准规定起始时间及标准执行。

3.临时用地补偿和管理

根据规定,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享受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有关用地政策,管线建设用地性质为临时用地,原则采取租用方式,由所在村(社区)与涉及农户签订临时用地使用协议,再由村(社区)与项目实施单位统一签订临时用地使用协议后,按照《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临时用地补偿标准》(附件3)补偿给被租用农户。

使用临时用地的,由施工单位向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经有批准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施工单位取得临时用地手续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土壤剥离,按规定存储用于复垦,使用完毕由施工单位负责复垦,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复垦验收,复垦方案报需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验收合格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还所在村(社区)和原土地产权单位(个人)进行管理。

4.施工炮损补偿

在施工爆破作业前,由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爆破作业点,炮损处理工作组在施工作业前对爆破地点200米范围内的房屋等建(构)筑物、涉农设施、地上附着物等进行现状调查建档。因施工或施工放炮造成房屋及建(构)筑物损坏的,按照《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炮损补偿标准》(附件4)给予赔付。造成地上附着物损毁的,参照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结合受损程度协商补偿。造成人畜伤亡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炮损赔付费及工作经费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在征地拆迁资金中列支。对是否属于炮损以及损坏程度认定有争议的,按照诉讼程序进行解决。炮损赔付费用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兑现给涉及对象。

5.电力、通信、水利等设施迁改补偿

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涉及电力迁改,按照《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配电设施迁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行资金补偿,迁改所产生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由项目建设单位联系供电部门到现场勘测后,出具预算,预算执行当年最新电力定额造价,经项目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签订协议,将迁改资金打入供电部门指定账户,供电部门安排施工单位按照先迁改后拆除的原则开展迁改工作。

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涉及通信、水利等设施迁改,由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后,按照先迁改后拆除原则,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迁改,迁改所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

八、补偿对象、补偿方式

(一)补偿对象

被租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租用农户;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权人。

(二)补偿方式

本方案采用货币补偿安置,属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拨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补偿被租用农户的,直接发放给被租用农户;农村村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用,补偿给所有权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严禁任何截留、挪用等不法行为。

九、工作机构和工作经费保障

(一)工作机构

1.租用主体: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2.租用实施单位:项目建设所涉及乡镇(街道)

3.工作机构:由县工业与科学技术局牵头,县职能部门和项目建设所涉及乡镇(街道)组成。

(二)工作经费

临时用地租用工作费按照临时用地补偿费用的5%执行,经费的提取和管理使用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临时用地补偿费用管理

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临时用地补偿费用,由涉及乡镇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补偿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核算的临时用地补偿费计列,拨入涉及乡镇财政专门账户,由租用实施单位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拨付被租用农户,资金实行封闭式运行管理。

十一、其他事宜

(一)盆栽花卉、绿化苗木一般采用迁移处理,对搬迁劳务费予以补偿。

(二)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以本方案公示发布之日为抢栽抢建认定分界点;通过无人机航拍、现场拍照录像、村民代表签字确认等方式固定证据,形成《抢栽抢建认定意见书》。

(三)其他未列出明确补偿标准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议定补偿,也可参考类似的标准确定补偿价格,或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四)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将依据有关征地流程规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结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

(五)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在本标准实施之前已签订的征地协议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六)本方案由册亨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调整册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制定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

      2.《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

      3.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4.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炮损补偿标准


附件1

2023年册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和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表1册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一览表

区片

区片范围

地类

地类修正系数

初步测算结果

(元/亩)

各地类初步测算结果

(元/亩)

土地补偿费(元/亩)

安置补助费(元/亩)

I

者楼、纳福、高洛街道办事处

耕地

1

36101

36101

14440

21661

耕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0.7

25271

10108

15163

建设用地

0.7

25271

10108

15163

未利用地

0.21

7581

7581

/

II

坡妹镇、冗渡镇、巧马镇、丫他镇、岩架镇、双江镇、八渡镇弼佑镇、秧坝镇、百口乡

耕地

1

35612

35612

14245

21367

耕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0.7

24928

9971

14957

建设用地

0.7

24928

9971

14957

未利用地

0.21

7479

7479

/

(二)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

表2册亨县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参考表

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

参考价

序号

类型

单位

1

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元/㎡

1110-1240

2

砖混结构

元/㎡

870-1090

3

砖木(瓦)、石木(瓦)、土木(瓦)、片石墙、沙砖瓦屋面

元/㎡

810-850

4

空心砖结构

元/㎡

680-760

说明:

1.本标准不含室内装修及附属设施。

2.生产、办公、库房等非住宅房屋按照以上相应补偿标准执行。

3.水泥瓦屋面按瓦屋面标准执行,草屋面按同类结构类别每平方米下浮100元,石棉瓦屋面按同类结构类别每平方米下浮50元。

4.本参考价浮动范围根据建筑成新进行具体补偿。

5.本补偿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三)征收农村村民房屋附属设施参考价

表3册亨县征收农村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序号

类别

类型

单位

参考价

备注

1

电话

座机电话(不含分机)

元/部

150


2

宽带移户费

元/户

210


3

有线电视及电视接收器

元/户

310


4

空调

元/台

360

移机、安装

5

照明

设施

照明电

元/户

600


6

动力电

元/户

3490

提供户头证明

7

水井

镶砌土质

元/米

180

根据实际深度进行补偿

8

镶砌凿石4米以下

230-260

镶砌凿石4.01米-6米

260-320

镶砌凿石6.01米-10米

320-380

镶砌凿石10.01米以上

410


9

机井

240


10

供水

自来水设施

元/户

720


11

灶头

瓷砖灶

元/眼

480

含温水缸

12

砖砌灶

元/眼

350

含温水缸

13

土灶

元/眼

120


14

抽油烟机

元/套

120

移机、安装

15

太阳能热水器

元/套

1200

含管件

16

电热水器

元/套

720

含管件等

17

打米机、粉碎机

/

260

移机、安装

18

顶层隔热层

元/㎡

40


19

简易结构、偏房、厕所、猪(牛)舍

元/㎡

230

2米以下

20

简易结构、偏房、厕所、猪(牛)舍

元/㎡

500

2米以上

表4册亨县征收地上构筑物补偿标准参考表

序号

类别

类型

单位

参考价

坟墓占地土地参考价

(元/所)

备注

1

坟墓

无碑土堆坟

元/穴(所)

1590

单坟1200

双棺按两所

合坟1500

2

无碑料石坟

元/穴(所)

2280

单坟1200

双棺按两所

合坟1500

3

无碑毛石坟

元/穴(所)

2100

单坟1200

双棺按两所

合坟1500

注:碑每块补偿标准为1100元/块;挂耳有石狮子补偿标准300元/副,挂耳无石狮子补偿标准200元/副,石桌子一套补偿标准300元/套;三碑五帽补偿标准5000元/套。

(四)其它建构筑物参考价

表5册亨县其它建构筑物补偿标参考价

类别

名称

单位

参考价

备注

围墙

实心砖围墙

元/m³

200-260

以高度1.5米为基准掌握上下限(含底基层)

空心砖石围墙

元/m³

180-200

浆砌石围墙

元/m³

150-190

片石干砌、土质围墙

元/m³

60-80

简易围墙

元/m³

25-40

堡坎

浆砌石堡坎

元/m³

170-210

以高度1.5米为基准掌握上下限(含底基层)

干砌石堡坎

元/m³

120

晒坝

混凝土晒坝

元/㎡

35-45


青石晒坝

元/㎡

40-60


简易砖、石晒坝

元/㎡

20-30


土质晒坝

元/㎡

15


木质晒坝

元/㎡

23


道路

料石道路

元/m³

260-300

自然形成的人行道不予补偿

混凝土道路

元/m³

300-350

沥青道路

元/m³

410-480

铺砖、片石道路

元/m³

75-200

土质道路

元/㎡

6-10

河堤、沟渠

水泥、石灰浆砌砖、石河堤沟渠

元/m³

180-230

以砌体计算

干砌片石

元/m³

120

土质沟沟渠

元/m³

15

片石砼沟渠

元/m³

300-400

水池、水窖、粪池

水泥砂浆砌块石

元/m³

240-280

按容积计算

石灰砂浆砌块石

元/m³

180


水泥砂浆砌砖

元/m³

180-200


水泥砂浆抹面

元/m³

17


钢筋混凝土

元/m³

800-1000


混凝土

元/m³

250-400


砖石浆砌

元/m³

150-300


土质

元/m³

25-30


沼气池

元/m³

400-420


大棚

(蔬菜棚、花棚等)

简易棚

元/㎡

20-30


塑钢棚

50-60


钢架棚

80-100


石斛苗床架

元/㎡

58


表6册亨县其它建构筑物补偿标参考价续1

类别

名称

单位

参考价

备注

水泥桩

元/根

35


喷滴灌设施

元/㎡

7


砖窑

土窑

元/座

6850


砖水泥砂浆砌筑

元/座

11350


鱼塘

土质

元/亩

8140

天然形成的鱼塘不予补偿

混凝土

元/亩

11630

热镀锌管

15

元/m

12


20

元/m

15


25

元/m

21


32

元/m

29


40

元/m

34


50

元/m

47


65

元/m

62


80

元/m

72


120

元/m

156



PE管

20

元/m

3


25

元/m

4


32

元/m

6


40

元/m

10


50

元/m

15


63

元/m

24


75

元/m

33


90

元/m

48


110

元/m

71


125

元/m

93


160

元/m

150


180

元/m

216


200

元/m

238


250

元/m

371



塑料水管

4分管

元/m

4


6分管

元/m

5


8分管

元/m

6


1寸管

元/m

8


说明:

1.除标准以外超大口径的管件按市场价格补偿。

2.在实施中若漏项,按同类型进行补偿,如无同类型参照按市场价补偿。

(五)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表7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参考价

项目

类别

单位

参考价

内外墙装饰

房屋外墙瓷砖、外墙漆

元/㎡

25-40

瓷粉

元/㎡

10

瓷粉+乳胶漆

元/㎡

20

墙纸

元/㎡

15

木墙裙(高度1m左右)

元/㎡

80

瓷砖墙裙(高度1m左右)

元/㎡

50

电视背景墙

元/㎡

140

琉璃瓦

元/㎡

70

斜屋面

元/㎡

110

室内装饰

石膏线条

元/㎡

10

吊顶

元/㎡

70-90

塑料扣板

元/㎡

50

瓷瓶柱

元/㎡

120

罗马柱

元/㎡

70-230

地板

地板砖(含40cmx40cm以下)

元/㎡

45

地板砖(含50cm×50cm)

元/㎡

60

地板砖(含60cmx60cm)

元/㎡

80-

地板砖(含80cm×80cm)

元/㎡

110

地板砖(含100cm×100cm)

元/㎡

130

强化、复合地板、耐磨抛光地板砖、耐磨地板砖、水磨石

元/㎡

70-90

竹、实木地板、拼花实木地板

元/㎡

140-190

大理石、花岗石

元/㎡

120-200

其他类型

元/㎡

20-35

金属门、窗

铝合金门窗

元/㎡

310-320

其他门窗

元/㎡

120-170

成品门(套装门)、雕花门

元/㎡

260-580

防撬(防盗)门、成品防盗门、子母防盗门、双开防盗门

元/道

900-1279

三合板、椴木门套

元/道

210

实木大门

元/道

160-470

未包实木门

元/道

100

表8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参考价续表1

项目

类别

单位

参考价

室内护栏/窗套

木质

元/m

40

钢条

元/m

50

不锈钢

元/m

90

铁花

元/m

160

窗套

元/m

20

玻璃

雕花玻璃厚度8mm以下(含8mm)

元/㎡

140-150

雕花玻璃厚度8mm以上

元/㎡

190

固定柜

壁柜

元/㎡

180

装饰柜

元/㎡

130

吊柜

元/㎡

90-120

整体橱柜

元/㎡

130-300

卫生洁具

台式面盆

元/套

270-320

不锈钢面盆

元/套

240-270

蹲式大便器

元/个

150

浴缸

元/套

850-930

坐式大便器

元/个

400-430

楼板

木楼板

元/㎡

60-180

监控

元/㎡

580-1160

全封闭室内暗线、暗管(按建筑面积套算)

元/㎡

20

明线(按建筑面积套算)

元/㎡

5

注:

1.装修5年以内(含5年)按标准的100%计算。

2.装修5年以上按标准的70%计算。

3.在实施中若漏项,按同类型进行补偿,如无同类型参照按市场价补偿。

(六)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参考价

表9青苗补偿标准参考价

分类

青苗种类

说明

单位

参考价

1

水稻、玉米、小麦、高粱、油菜、


元/亩

1530

2

蔬菜

含白菜、青菜、莲花白、辣椒、花生等

元/亩

1860

3

生姜


元/亩

2330

4

其他杂粮

含燕麦、糜子、黍子、籽粒苋

元/亩

1400

5

芭蕉芋


元/亩

1860

6

食用菌


元/亩

4650

7

西瓜、草莓

大棚

元/亩

6980

期栽

元/亩

3490

8

竹荪

第一年

元/亩

37210

第二年

元/亩

23260

9

佛手瓜


元/亩

3000

10

魔芋

一代种

元/亩

5820

11

二代种


13960

12

黑麦草


元/亩

1450

注:1.谷物类、油菜、蔬菜、佛手瓜等成熟期能够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上限补偿;成熟期前一个月按上限80%予以补偿,前两个月按60%予以补偿,播种后至成熟期前2个月期间按50%予以补偿。

2.在实施中若漏项,按同类型进行补偿,如无同类型参照按市场价补偿。

(七)成片林木补偿标准

表10成片林木补偿标准参考价

补偿类别

计量单位

参考价

备注

桉树

幼龄林

元/亩

1860

以面积计算

中龄林

元/m³

814

以蓄积量计算

近熟林

成、过熟林

杉、松、柏等

幼龄林

元/亩

700

以面积计算

中龄林

元/m³

820

以蓄积量计算

近熟林

成、过熟林

板栗、核桃

苗期

元/亩

2330

当年定植

产前期

元/亩

349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5820


产中期

元/亩

9300


盛产期

元/亩

11630-15120


梨、桃、花红、杏、拐枣、石榴、李、柿、樱桃等

苗期

元/亩

2330

当年定植

产前期

元/亩

349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5820


产中期

元/亩

9300


盛产期

元/亩

11630-15120


柑、桔、橙、柚类

苗期

元/亩

1750

当年定植

产前期

元/亩

349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5820


产中期

元/亩

9300


盛产期

元/亩

11630-15120


脐橙、苹果、牛肉红金桔、塔罗科血橙、红阳、猕猴桃

苗期

元/亩

4070

当年定植

产前期

元/亩

582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8140


产中期

元/亩

10470


盛产期

元/亩

18610-22100


杨梅、枇杷、芒果等

苗期

元/亩

2330

当年定植

产前期

元/亩

465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6980


产中期

元/亩

10470


盛产期

元/亩

13960-17440


表11成片林木补偿标准参考价续表(一)

补偿类别

计量单位

参考价

备注

刺梨、无花果、砂仁

苗期

元/亩

1160

当年定植

产前期

元/亩

233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3490


产中期

元/亩

5230


盛产期

元/亩

6980-10470


葡萄、火龙果、百香果(含架子费用)

苗期

元/亩

2330


产前期

元/亩

465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6980


产中期

元/亩

10470


盛产期

元/亩

13960-17440


香蕉(芭蕉)、甘蔗

苗期

元/亩

4070

当年定植

产前期

元/亩

582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8140


产中期

元/亩

10470


盛产期

元/亩

13960-17440


油桐、油茶、黄栀子

苗期

元/亩

1160


产前期

元/亩

186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3260


产中期

元/亩

4650


盛产期

元/亩

6400-9890


花椒、金银花

苗期

元/亩

1160


产前期

元/亩

233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4070


产中期

元/亩

5820


盛产期

元/亩

8140-11630


麻竹、楠竹、金竹、撑绿竹

苗期

元/亩

1160


产前期

元/亩

233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4650


产中期

元/亩

6980


盛产期

元/亩

9300-12790


白夹竹、水竹

苗期

元/亩

1160


产前期

元/亩

233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3490


产中期

元/亩

5230


盛产期

元/亩

6980-10470


杂竹

苗期

元/亩

1160


产前期

元/亩

174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2910


产中期

元/亩

4650


盛产期

元/亩

5820-9300


表12成片林木补偿标准参考价续表(二)

补偿类别

计量单位

参考价

备注

茶叶

苗期

元/亩

2330


产前期

元/亩

465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6980


产中期

元/亩

10470


盛产期

元/亩

13960-17440


桑园

苗期

元/亩

1160


产前期

元/亩

233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3490


产中期

元/亩

4650


盛产期

元/亩

5230-8720


紫胶树

苗期

元/亩

1160

当年定植

产前期

元/亩

233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果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4650


产中期

元/亩

6980


盛产期

元/亩

9300-12790


苗圃地、苗木

杉木、柳杉、柏木

元/株

0.3

裸根苗

0.8

容器苗

马尾松、湿地松、华山松

元/株

0.3

裸根苗

1.0

容器苗

油茶、桂花、银杏

元/株

2.0

裸根苗

3.5

容器苗

楸树

元/株

0.4

裸根苗

1.0

容器苗

灌木林


元/亩

2326


薪炭林


元/亩

4652


石楠、茶花树、紫薇、金丝楠木

苗期(20cm以下)

元/亩

744

按树高丈量,260cm以上协商补偿

30cm-50cm(含50cm)

元/亩

7443

60cm-100cm

元/亩

18606

110cm-150cm

元/亩

29770

160cm-200cm

元/亩

37213

210cm-250cm

元/亩

55819

艾纳香

苗期

元/亩

2326


产前期

元/亩

4652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6977


产中期

元/亩

13955


盛产期

元/亩

23258


皇竹草

产前期

元/亩

1160


盛产期

元/亩

4650


说明:

1.苗期: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长年。

2.产前期:果树定植后至挂果。

3.初产期:果树开始挂果起始2~3年。

4.盛产期:果树进入挂果期,定期采取修枝、施肥等抚育措施。

5.衰产期:果树自身进入衰退,在正常同等管护水平下,结果明显少于同样果树盛果期。

6.成片林木:是指相对零星林木而言,一般是指林木种植规范、成片分布(均达到相应树种的株行距种植要求)

7.古树、大树、珍贵树种及名木,按照处置方案一事一议落实林木补偿费用。

8.在实施中若漏项,按市场价补偿。

(八)零星林木补偿标准

表13零星林木补偿标准参考价一览表

补偿对象

计量单位

参考价

备注

松、杉、柏、秋树等

胸径5厘米以下

元/株

10-20


胸径5—10厘米

元/株

35-50


胸径11—15厘米

元/株

60-75


胸径16—20厘米

元/株

85-100


胸径21厘米以上

元/株

当地上一年度同规格木材销售价格补偿

桉树

胸径5厘米以下

元/株

30


胸径5—10厘米

元/株

60


胸径11—15厘米

元/株

90


胸径16—20厘米

元/株

140


胸径21厘米以上

元/株

当地上一年度同规格木材销售价格补偿

花椒、油桐、油茶、刺梨、无花果、黄栀子等

苗期

元/株

20

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长年

产前期

元/株

120


初产期、衰退期

元/株

180


产中期

元/株

230


盛产期

元/株

350


李、拐枣、柿子、苹果、花红、杏、石榴、板栗、樱桃、梨、桃、柑、桔、橙、柚等

苗期

元/株

20

容器苗

产前期

元/株

120


初产期、衰退期

元/株

180


产中期

元/株

230


盛产期

元/株

350


杨梅、枇杷等

苗期

元/株

23


产前期

元/株

120


初产期、衰退期

元/株

170


产中期

元/株

230


盛产期

元/株

350


葡萄、百香果、猕猴桃、火龙果(含架子费用)

苗期

元/株

20


产前期

元/株

120


初产期、衰退期

元/株

170


产中期

元/株

230


盛产期

元/株

350


杜仲、黄柏、厚朴、橡皮树、椿树等

胸径6厘米以下

元/株

20


胸径6—12厘米

元/株

60


胸径12-20厘米

元/株

120


胸径20厘米以上

元/株

230


表14零星林木补偿标准参考价续表(一)

补偿对象

计量单位

参考价

备注

茶叶

苗期

元/株

10


成长期

元/笼

60


楠竹、金竹、麻竹

元/株

20

胸径5cm(含5cm)以上,否则按其他杂竹计算

绵竹

元/株

10

水竹

元/株

5

其他杂竹

元/株

1


其他杂树、棕树等

胸径3厘米以下

元/株

2-5


胸径3-5厘米

元/株

7-10


胸径6-12厘米

元/株

12-20


胸径13-18厘米

元/株

41-50


胸径19-100厘米

按当地上一年度实际同规格木材销售价补偿,但最高价为800元/m3

桂花、银杏

苗期(2cm以下)

元/株

2-4


3cm-5cm(含5cm)

元/株

300-350


6cm-10cm

元/株

1500-1740

按胸径丈量

11cm-15cm

元/株

2480-2560


16cm-20cm

元/株

3350-3490


21cm-25cm

元/株

5400-5820

26cm以上协商补偿

紫金花、牡丹花

苗期

元/株

120

按胸径丈量

5cm以下(含5cm)

元/株

600-700

6cm-10cm(含10cm)

元/株

2900-3490

11cm-15cm(含15cm)

元/株

10100-11630

16cm-20cm(含20cm)

元/株

16500-17440

21cm以上

元/株

23260

金银花、带刺五加皮

苗期

元/笼

5


产前期

元/笼

50


初产期、衰退期

元/笼

70


盛产期

元/笼

140


万年青、铁树、栋青树(庭园绿化)

冠幅在50cm以下的

元/笼

60

按冠幅直径丈量

冠幅在51-100cm的

元/笼

120

冠幅在101cm以上的

元/笼

170

芭蕉、香蕉

苗期

元/株

6

当年定植

产前期

元/株

25


初产期、衰退期

元/株

120


产中期

元/株

180


盛产期

元/株

240


表15零星林木补偿标准参考续表(二)

补偿对象

计量单位

参考价

备注

榕树、香樟树

5cm(含5cm)以下

元/株

45-60

按胸径丈量,26cm以上的协商补偿

6cm-10cm(含10cm)

元/株

180-230

11cm-15cm(含)15cm)

元/株

380-470

16cm-20cm(含)20cm)

元/株

820-930

21cm-25cm(含)25cm)

元/株

2750-2910

紫胶树、柒树

胸径5cm以下(含5cm)

元/株

25-30

按胸径丈量,20cm以上的协商补偿

胸径6—10cm(含10cm)

元/株

48-60

胸径11-15cm(含15cm)

元/株

90-120

胸径15-20cm(含20cm)

元/株

190-230

芒果、龙眼、荔枝、砂仁(笼)

苗期

元/株

25

容器苗

产前期

元/株

120


初产期、衰退期

元/株

180


产中期

元/株

230


盛产期

元/株

350


石楠、茶花树、紫薇

苗期(20cm以下)

元/株

5-8

按树高丈量,260cm以上协商补偿

30cm-50cm(含50cm)

元/株

23-30

60cm-100cm

元/株

50-60

110cm-150cm

元/株

70-100

160cm-200cm

元/株

100-120

210cm-250cm

元/株

175

麻疯树(俗称小油桐)

苗期

元/株

25


产前期

元/株

120

初产期、衰退期

元/株

170

产中期

元/株

230

盛产期

元/株

350

注:

1.零星林木主要指房前、屋后、田边零星分布种植、种植不规范(达不到相应树种的株行距种植要求)的林木。

2.在实施中若漏项,按同类型进行补偿,如无同类型参照按市场价补偿。

3.古树、大树、珍贵树种及名木,按照处置方案一事一议落实林木补偿费用。

4.胸径:指出土高1.3米。

5.在实施中若漏项,按市场价协商补偿

(九)城镇园林绿化林木补偿标准参考价

表16城镇园林绿化林木补偿标准参考价

名称

胸径2厘米以下

2厘米以上

天竺葵、雪杉、南洋杉、夜门关、槐树、三角梅、柳树、缅桂树、玉兰树、恋树、蒲树、海藻树、黄杨、李贞、红豆杉等

2.0-23元/棵,成片的按枝叶覆盖率80%以上按17680元/亩补偿。

胸径每增加1厘米。则增加14元的移工费。成片的按枝叶覆盖率80%以上按17680元/亩补偿。

苗圃及绿篱

按17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已修剪成形的绿化小品,按23元/平方米投影覆盖面积给予补偿

草皮

人工移植培养,绿化专用,按12元/㎡补偿

花卉

入地栽种的根须花卉,根据大小给予1-60元/棵的补偿。
(注:草本花卉一律不予补)

说明:

1.城镇园林绿化林木是指以培育城镇绿化用苗为主的林木,一般以培育常绿、观赏性大苗为主,培育没有时间限定。

2.在实施中若漏项,按同类型进行补偿,如无同类型参照按市场价补偿。

(十)中药材参考价

表17中药材最终参考价

种类

单位

参考价

备注

构皮、杜仲、树衣子、黄柏

苗期

元/亩

4070

成片林每亩种植株数不低于220株

胸径1-3厘米

元/亩

4652

胸径4-6厘米

元/亩

9303

胸径7-10厘米

元/亩

13955

胸径11-15厘米

元/亩

18606

胸径16-20厘米

元/亩

22095

胸径20厘米以上

元/亩

29073

白芨、积梗、重楼、天麻、党参、灵芝、石斛

一年

元/亩

12792


二年

元/亩

23258


三年及以上

元/亩

34887


黄姜

一年

元/亩

2326


二年

元/亩

4070


三年及以上

元/亩

5233


通草

苗期

元/亩

4186


产期

元/亩

6977


零星

元/株

12


板蓝根

大叶

元/亩

3449


小叶

元/亩

1971


黄精、天门冬


元/亩

14783


黄芩、柴胡、贝母


元/亩

11827


说明:在实施中若漏项,按同类型进行补偿,如无同类型参照按市场价补偿。


附件2

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

类别


补偿标准

搬迁补偿费

住宅房

按照实际面积补助损失费15元/平方米

营业房(临街、临客有营业执照且从事合法经营的商铺)

按照实际经营面积补助经营性损失费70元/平方米

生产用房、库房、办公用房

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补助损失费30元/平方米

临时周转过渡费

按照拆迁建筑面积大小每月4-5元/平方米计发,拆迁安置户的周转过渡费期限为拆迁房屋完毕之日起10个月。

搬迁奖励(住宅)

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搬迁完毕(本奖金在房屋拆除后兑现)

(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15000元/户

(100平方米以上)20000元/户

自行拆除安置建房补助费

15000元/户


附件3

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区片编号

区片范围

征地类型

土地使用年限补偿(2倍)

熟化期补偿(2倍青苗补偿)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总补偿金额

分类

地类

522327002

冗渡镇

农用地

耕地

3238元/亩

3238元/亩

按照《册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册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和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册府函〔2024〕55)执行

6476元/亩+青苗补偿

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6476元/亩

其他土地

建设用地

6476元/亩

未利用地

6476元/亩


附件4

安龙至册亨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册亨段)炮损补偿标准

一、砖瓦房

1.屋顶表面受损裂缝采取二布三油处理方法:100元/平方米

2.屋内顶面受损补缺刷浆:30元/平方米

3.室内外墙身轻微裂缝修缮刷浆:30元/平方米

4.主体墙身受损贯穿性裂缝:450元/平方米

二、砖木结构瓦面房

1.石棉瓦:大波型1.8×0.6每张80元;小波型1.8×0.6每张55元。

2.小青瓦受损补漏:100元/平方米。

3.普通水泥瓦:90元/平方米。

4.檩子受损更换:220元/根。

5.椽皮断损更换:80元/块。

6.木楼板受损更换:180元/平方米。

三、砖木结构草面房

1.更换檩子:150元/根。

2.更换椽阁:50元/块。

3.换草补洞:40元/平方米。

四、土墙瓦面房、土墙草面房

1.土墙身裂缝(含双面)修缮:80元/平方米。

2.补修墙身(含双面)粉刷石灰浆:100元/平方米。

3.瓦、檩子、椽阁等参照第二、第三款执行。

五、石墙瓦面、草面房

补墙身裂缝:100元/平方米(含室内粉刷,其他参照第二、第三款执行)。

六、普通照明线

1.进线4平方毫米双线铜芯(铝芯):40(20)元/平方米;

2.进线6平方毫米双线铜芯(铝芯):50(25)元/平方米;

3.进线10平方毫米双线铜芯(铝芯):60(30)元/平方米;

4.进线15平方毫米双线铜芯(铝芯):70(35)元/平方米;

5.进线25平方毫米双线铜芯(铝芯):80(40)元/平方米;

6.更换木杆:300元/根;

7.更换水泥电线杆:800元/根。

上述各类线、杆的赔补含配件在内。

七、供水设施

1.6分镀锌管:35元/米(含配件);

2.4分镀锌管:30元/米(含配件);

3.塑料管:10元/米(含配件)。

八、各类构造物补偿

1.室内外水泥地面裂缝:50元/平方米;

2.住宅标准门:带风窗400元/樘,不带风窗300元/樘;

3.标准窗子:220元/平方米(含玻璃、油漆);

4.门窗玻璃:60元/平方米;

5.铝合金:150元/平方米;

6堡坎:混凝土450元/立方米、砖砌250元/立方米、浆砌石200元/立方米、其他30—100元/立方米。

九、以上未列入的标准,按照本方案相关标准执行。

十、炮损补偿应在基础工程施工基本结束前处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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