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册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册亨县2025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册府发〔2025〕10号 | 发文日期 | 2025-08-29 | ||
| 发布机构 | 册亨县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册亨县2025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册亨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册亨县2025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
第一章 序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精神,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编制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黔财农〔2025〕32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黔财农〔2025〕90号)等精神,编制本方案。
(二)方案编制因由。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明确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依据现行涉农资金渠道,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机制,积极探索涉农资金整合的有效途径,实现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投入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目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方案编制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整合中央、省、州、县四级安排的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坚持规划引领。依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十四五”规划,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两业”“两类人员”、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以规划引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使用。三是坚持集中使用。实行“资金计划到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与“进度拨款”相结合的拨付资金方式,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新格局,对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打破归口管理界限,推动资金投入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方式转变。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坚持合理分配。资金安排要充分考虑巩固拓展出列的贫困村、脱贫人口、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因素,合理整合安排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五是坚持高效安全。涉农资金使用要严格项目申报管理,全面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六是坚持精准调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有关部门要超越部门利益,强化责任担当、精准指导,积极推动资金整合。七是坚持规范运行。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管,把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确保安全规范、高效透明。八是支持提前实施。支持为实现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期间提前安排建设的项目,对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在乡村振兴期间安排实施的产业、进户路(连户路、入户路)类项目给予“先建后补”方式支持,纳入本方案计划整合资金安排,直接按照原立项计划实施项目。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县已脱贫19396户82150人不出现大规模返贫致贫、74个出列村出列成果有效巩固,产业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拓展,全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项目建设目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严格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主要考虑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等巩固脱贫成效的项目以及巩固成果村、重点推进村、城乡融合村的提升工程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增加群众收入,助力脱贫农户收入稳步增长,边缘户总体收入得到较大提高,确保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户不致贫。
(三)资金整合目标。本年度拟计划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2432.2万元。整合后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其他类三方面,解决巩固脱贫成效资金缺口。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上报涉农整合资金方案,解决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财政局配合项目主管单位做好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技术指导、资金监管,按时统计整合涉农资金相关数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批复后,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快组织实施,并收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及时报账。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拟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70个,计划整合资金22432.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31个资金6736.2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37个资金14944.99万元,其他类项目2个资金751.01万元。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本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2432.2万元。按资金级次分,整合中央资金22253.2万元、省级资金179万元;按资金类别分整合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1376.2万元、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415万元、2025年中央财政资源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462万元、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179万元。
(二)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项目计划总投资22432.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6736.2万元、占比30.03%,农业产业发展类项目14944.99万元、占比66.62%,其他类项目751.01万元、占比3.35%。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涉及部门、乡(镇、街道)要强化思想认识,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抓实。项目主管部门要指导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实施、进度检查督导、验收等工作,县整合办牵头会同县直相关部门根据《贵州省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及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开展绩效考核。
(二)做好基础工作。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在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上充分用好用足中央、省、州政策。一是充分利用中央、省、州给予的保障和授权,积极主动与省级相关部门对接,争取更多支持,力争上级分项补助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二是全面盘活存量资金,在全面清理甄别存量资金基础上,通过收回指标、冲减结余、清理往来款项、盘活部门结余等方式,清理消化历史旧账,盘活存量资金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三)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册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统、用、管、评”有规可循、有法可依。一是指导乡(镇、街道)完善切实可行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规划》,以规划引领资金统筹整合。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不一致的,以总体规划为准。二是依据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整合方案。三是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动态项目库和正负面清单制度,对正面清单中整合支持的重点支出,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事项,不得纳入统筹整合资金范围。
(四)强化资金监管。按照“权责对等”“谁主管、谁监管”和“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县整合办、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形成项目管理到人、检查和监督到人、责任追究到人的项目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将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及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在县门户网站或主流媒体公开,并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绩效评价。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实施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县整合办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主要评价项目库建设和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使用成效、精准使用情况、机制创新、违规违纪等内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以及次年安排资金的依据。对统筹整合项目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在分配整合涉农资金时给予优先考虑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相关要求。该方案可作项目立项批复使用,相关实施方案批复由县级相关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批复。
附件:1.册亨县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汇总表
2.册亨县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项目建设计划表
附件2:册亨县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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