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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城内涝应急处置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7-01 16:10:00    文章字号:   

册亨县城内涝应急处置方案

为确保全城区内涝防治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黔西南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城市内涝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县汛旱办〔202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一指挥、属地为主,防抗结合、预防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原则,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建立健全城区内涝防治应急处置救援体系,压紧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发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联动效应,早预报、早预警、早处置,快速落实各项预防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内涝灾害损失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城区因降雨、河道漫溢等,导致城市主要

道路积水深度超过15cm的内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挥机构

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成立册亨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人民政府分管副长兼任组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人武部委宣传部、发改教育局、县工科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队、县国动办、供销社、气象局、水文册亨县供电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城市(县城)内涝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导检查组、应急救援专家组。

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任,副局长以上领导兼任副主任。

督导检查组:组长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以上干部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干部组成。

应急救援专家组:从相关部门和单位选聘专家,组建城内涝应急救援专家库,发生城市内涝灾害时,城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四、排查预警及信息报告

(一)隐患排查进入汛期,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动态排查整治涉涝风险隐患,建立隐患台账,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气象等部门负责辖区城市内涝灾害性天气和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推送监测信息。水务负责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建局负责组织开展物业小区、建筑工地、排水管网、城镇燃气场站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街道办对城区既有房屋、企业对燃气管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根据涝情适时督促相关监管企业停工停业城区主要道路、公园、广场、户外广告、桥梁、隧道、窨井盖、雨篦子完善排水管网设施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园林环卫设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降雨时全员上街开展巡查除险。县教育局负责对学生汛期安全宣传教育和学校汛期安全排查整治,开展应急逃生演练,强降雨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卫健负责对医院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建防汛医疗救援队伍,备足医疗救。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汛期城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工科局责指导电信、移动、联通企业开展对窨井盖等自有产权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通讯安全。负责对大型超市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加油(气)站等行业领域防汛应急逃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负责对油气长输管道、电力工程等能源设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调电力企业保障汛期电力供应安全和应急抢险期间电力稳定供应。

(二)监测预警。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及时向城市(县城)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信息。雨情信息:气象部门汛期每天8:30时前报告过去24小时全气象台站的降水实况和未来12小时降水预报,每天16时前提供未来24小时降水预报,每周日提供未来一周天气情况。当区域出现大暴雨并可能持续时,加密频次提供该区域降水实况及未来2小时天气形势;水文部门监测到实测降雨量变化异常时,及时报告。水情信息:水文部门汛期每天上午8:30时前报告全城区重要河道主要水文站点的水文信息;水务部门在汛期每天上午8:30时前报告全城区河道、水库的水位及水情相关情况。涝情信息:市管理部门汛期每天安排城市内涝点巡查,当城区道路积水深度超过15cm形成内涝时,第一时间报告。

(三)信息报告

1.发生重、特大城市县城内涝灾害后,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成员单位必须在接报后10分钟内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灾害在发生过程中演变为较大及以上级别的,首报时间从达到该级别时算起。

2.发生一般、较大城市(县城)内涝灾害后,县城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送辖区内城市内涝灾害信息和处置情况。

3.县城市内涝灾害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可先报告基本情况再续报详细情况。

五、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1.发生城市内涝灾害后,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启动应急响应,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城市管理、水务、气象、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卫生健康、驻地军警等成员单位,开展抢险救援、划定危险区域、管控现场、发布风险预警,及时转移威胁区域内群众,及时调集抢险队伍和物资,有效管控灾情险情态势,避免灾情险情扩大,并及时将先期处置情况上报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报发生重特大城市内涝灾害后,以文件、短信、电话方式报告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通知事发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需要,通知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工作,通知消防救援、驻军警组织力量前往现场,通知应急部门调拨救灾物资送达现场。

(二)应急处置分级、启动条件及措施

根据城市内涝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分为IV级(一般城市内涝灾害)、级(较大城市内涝灾害)、Ⅱ级(重大城市内涝灾害)、I级(特别重大城市内涝灾害)。

1.城市内涝灾害标准

县城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由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涝情,提请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发布防汛抗旱IV级、Ⅲ级、Ⅱ级、I级应急响应:

IV级(一般城市内涝灾害):

(1)气象局启动暴雨IV级应急响应;过去24小时有2个及以上县(市)出现暴雨,且预计上述地区强降雨天气持续。

(2)城区道路积水深度超过15cm以上,且城区积水道路占城区总道路10%-30%范围,影响城市运行安全。

(3)内涝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的。

(4)其他经城市内涝领导小组认定的一般城市(县城)内涝灾害。

Ⅲ级(较大城市内涝灾害):

(1)气象局启动暴雨III级应急响应;过去24小时有3个及以上县(市)出现暴雨、1个县(市)出现大暴雨天气,且预计

上述地区强降雨天气持续。

(2)县(市)城区道路积水深度超过15cm以上,且城区积水道路占城区总道路30%-50%,影响城市运行安全。

(3)内涝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

(4)其他经城市内涝领导小组认定的较大城市(县城)内涝灾害。

Ⅱ级(重大城市内涝灾害):

(1)气象局启动暴雨Ⅱ级应急响应;过去24小时出现大暴雨、1个县(市)出现特大暴雨天气,且预计上述地区强降雨天气持续。

(2)县(市)城区道路积水深度超过15cm以上,且县城区道路积水占总道路50%-70%以上,严重影响城市运行安全。

(3)内涝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及以上元10亿元以下。

(4)其他经城市内涝领导小组认定的重大城市(县城)

内涝灾害。

I级(特别重大城市内涝灾害):

(1)气象局启动暴雨I级应急响应;过去24小时出现特大暴雨天气,且预计上述地区强降雨天气持续。

(2)县(市、区)城区道路积水深度超过15cm以上,且城区道路积水占总道路70%以上,严重影响城市运行安全。(3)内涝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及以上。

(4)其他经城市内涝领导小组认定的特别重大城市(县

城)内涝灾害。

2.应急处置措施

(1)组建现场处置指挥部。I级由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提请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部署防汛抢险救援工作。Ⅱ级由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坐镇指挥,Ⅲ级由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坐镇指挥,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应急救援专家,迅速赶赴现场会商抢险救援方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IV级由事发地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坐镇指挥,组织成员单位及专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加强预警监测。I级:气象局每2小时报告1次雨情监测和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水务局会同水文每2小时报告1次水情预报成果;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每日7时、14时、18时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发展及处置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Ⅱ级:气象局每3小时报告1次雨情监测和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水务局会同水文每3小时报告1次水情预报成果;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每日7时、16时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发展及处置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Ⅲ级:气象局每6小时报告1次雨情监测和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水务局会同水文每6小时报告1次水情预报成果,视水情变化及时加密报送频次;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每日7时、16时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发展及处置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IV级:气象局每日7:30时、20时报告雨情监测和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水务局会同水文局每日7:30时、20时报告水情预报成果;县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每日16时向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发展及处置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应随时报告。

(3)人员避险转移。应急救援部门立即调集应急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利用皮划艇、冲锋舟等应急救援设备,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4)安置受灾群众。应急救援负责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在受灾安置点搭设临时安置设施,全面保障受灾群众有住处、有衣穿、有饭吃。民政部门负责因灾导致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群众的救助。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做好伤员救治、灾后群众安置点的消传染病防治、医疗物质保障和受灾群众心理辅导等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集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人员转移所需运输车辆,做好抢险救援道路畅通保障。水务、县工科局分别负责受灾群众安置点的水、电、通信保障。商务部门负责调度成品油应急保供。

(5)现场排涝除险。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灾区进行封控,设置警戒标识,实施交通管控,引导群众规避险情;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城市既有房屋等行业领域排涝除险及既有住房安全认定,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做好应急处置调集抽水泵、挖机等设备,开展排涝除险;册亨县人武部负责协调国防光缆管护单位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调运防洪沙对关键位置进行截洪,避免灾害范围扩大;县工科局负责应急抢险救灾期间通信保障工作应急抢险期间电力保障工作大型超市的排涝除险和安全管理;县教育局负责学校排涝除险和学生出行安全;卫健负责医院的排涝除险患者撤离,组织力量开展现场人员救治;其他部门做好行业领域排涝除险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信息发布。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相关工作信息资料,报请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后,由宣传部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适时发布城市(县城)内涝突发事件预报预警、防御指引、应急响应、受灾情况等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应急保障

1.加强队伍保障。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共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科学优化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布局,组建城市内涝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有计划的加强队伍骨干及相关人员培训,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物资保障。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物资储备体系,配备足够的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补充、调拨配送和生产工作,确保城市内涝灾害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的需要。应急物资、装备不能满足应急救援处置需要,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须向有关部门紧急征用时,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确保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3.加强资金保障。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将城市内涝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予以保障。应急、水务、住建、城市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内涝救灾资金,并及时安排下达依规使用。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内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加强其他保障。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联系沟通机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城市内涝应急处置专家联席会商机制,定期分析本行政区域城市内涝基本情况及发展趋势,及时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城市内涝灾害防范技术培训,做好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现场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二)强化后期处置

1.发生灾害时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人员安置、现场清理、物资补偿、救援费用支付以及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灾情统计等工作,并由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总;负责组织灾后实施恢复重建和复工复课等工作,保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2.重特大城市内涝灾害发生后,由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防指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进行调查评估,提出防范、治理、改进建议和措施。一般、较大级别城市内涝灾害的调查处理及报告,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城市内涝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完成,报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报防指备案。

(三)强化培训演练。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专业救援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训练。

(四)严格责任奖惩。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城市内涝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奖惩制度。对在城市内涝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根据城市内涝应急处置调查处理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册亨县城市内涝应急救援专家库名单

2.册亨县城市内涝成员单位联系员


附件1

册亨县城市内涝应急救援专家库名单

序号

姓名

所属单位

职称

专业

1

何勇

县住建局

大队长

园林绿化

2

刘起优

县人武部


军校指挥专业

3

陈威

消防救援

应急救援

4

黄河

委宣传部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主任

网络舆情工作

5

韦正腾

县发改局

正科级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6

黄大平

教育局

中小学一级教师

音乐教育

7

李 康

县工科局



8

张恩郡

县公安局



9

梁森

民政局



10

邱明清

财政局


法学

11

卢荣发

县自然资源局

助理工程师

水产养殖

12

赵家霖

交通运输局

工程师

建筑工程管理

13

周德刚

水务局

高工

水利水电

14

王龙平

文化广电局

管理岗九级

体育学

15

唐本顺

卫健局

副主任医师

创伤骨科主任

16

韦启义

应急局



17

姜 鹏

县国动办

专职副主任、副科级

农村区域发展专业

18

王传海

供销社

副主任

城市规划专业

19

王泽雁

县气象局

高级工程师

大气科学成教阮计算机科学与讲述专业

20

赵聪

县供电局

安全监管专责

安全监管专责

附件2

册亨县城市内涝成员单位联系员名单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及联络人

城市内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何  勇

王朝练

县住建局

何  勇

王朝练

县人武部


消防救援

陈威

委宣传部

王建彪

李鹏

县发改局

罗国兵

李培俊

教育局

杨小雷

黄大平

县工科局

李  康

黄明洁

县公安局

杨  海

民政局

班永霜

财政局

邱明清

鄂金吕

县自然资源局

杨胜坤

卢荣发

交通运输局

铁永祥

水务局

李姹佑

杨登洪

文化广电局

黄立涵

王龙平

卫健局

岑继琴

潘  可

应急局

韦启义

庞云康

县国动办

姜  鹏

唐仕凯

供销社

王传海              王  彬

气象局

王 媛

县供电局

杨 欣

赵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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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者楼街道拥军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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