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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的公告(第二批)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10-22 18:32:56    文章字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的公告(第二批)

为做好我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第二批)。

一、项目概况

聚焦水稻、玉米、精品水果等生产,围绕服务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引导小农户接受统一耕、种、防、烘等部分或全托管理,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

坚持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为小农户。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服务小农户补助比例为服务价格的60%,每亩补助不超过130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补助比例为服务价格的50%,每亩补助不超过100元。为防止政策“垒大户”,单个服务对象享受项目补助资金总量不超过10万元。

二、遴选对象

在全县范围内或县域外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承接主体。承接主体是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监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化承接主体,包括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行业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

三、服务主体基本条件

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承接主体填写申请表(附件3),经当地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核查后,一并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账号等资料交至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资格审查。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服务组织所提交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三)服务组织的公示与确认。对进入遴选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服务组织进行确认,纳入服务监管范围。

五、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25日之前按照公告要求将申报材料交至县农业农村局经济指导股。

六、申报材料

1.册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2.服务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各项规章制度。

                                                               册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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