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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外务工、经商、子女入学等原因将户籍迁移至集体户后还能迁回原籍农村吗?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6-24 18:10:59    文章字号:   

问题:因在外务工、经商、子女入学等原因将户籍迁移至集体户后还能迁回原籍农村吗?

答:

1.针对在外务工、经商、子女入学等原因夫妻一方将户口(另一方还在农村)迁移至某省某地集体户。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户口迁移要符合现有国家规定政策,应当遵循城镇迁往城镇、农村迁往农村、农村迁往城镇,符合条件的贵州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迁回贵州农村的户口迁移原则。当事人的户籍不能迁回原籍农村。

2.针对未成年子女因入学等原因迁到某省某地集体户,户口能否可以申请迁回原籍农村。

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申报人提交书面申请承诺关系即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提供监护关系,未成年子女可投靠父或母迁回原籍农村。

3.针对因在外失业等因素是否可以申请迁回原籍农村?

如投靠人确实因在外失业,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六十条规定:如夫妻投靠,因被投靠人系农村户籍,投靠人是城镇户籍,故不能够迁至投靠人原籍(户籍所在地),只能迁至被投靠人所在乡镇(街道)集体户。

4.针对是否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将户籍迁回原籍?

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六十条规定:如夫妻投靠,因被投靠人系农村户籍,投靠人是城镇户籍,故不能够迁至投靠人原籍(户籍所在地),只能迁至被投靠人所在乡镇(街道)集体户。


册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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