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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籍迁入迁出问题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11-25 15:08:39    文章字号:   

问:如因在外务工、经商、子女入学等原因,夫妻一方将户口(另一方还在农村)迁移到城市,因在外失业等因素是否可以申请迁回原籍农村?是否可以申请夫妻投靠业务将户籍迁回原籍?

答:针对在外务工、经商、子女入学等原因夫妻一方将户口(另一方还在农村)迁出。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户口迁移要符合现有国家规定政策,应当遵循城镇迁往城镇、农村迁往农村、农村迁往城镇,符合条件的贵州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迁回贵州农村的户口迁移原则。

针对未成年子女因入学等原因迁到外地,户口能否可以申请迁回原籍农村。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申报人提交书面申请承诺关系即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提供监护关系,未成年子女可投靠父或母迁回原籍农村。

针对因在外失业等因素是否可以申请迁回原籍农村?如投靠人确实因在外失业,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六十条规定:如夫妻投靠,被投靠人系农村户籍,投靠人是城镇户籍,不能够迁至投靠人原籍,只能迁至被投靠人所在乡镇(街道)集体户。

针对是否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将户籍迁回原籍?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六十条规定:如夫妻投靠,被投靠人系农村户籍,投靠人是城镇户籍,不能够迁至投靠人原籍,只能迁至被投靠人所在乡镇(街道)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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